公告類型: | 招標公告 |
公告名稱: | 新建120000米污水管道項目 |
招標編號: | |
招標行業(yè): | 機電行業(yè) - |
公告日期: | 2020年07月16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07月22日 |
招標機構: | 射陽縣鑫飛管網工程有限公司 |
招標方式: | 國內公開 |
聯(lián)系方式: | 請登錄查看 |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建120000米污水管道項目已由射陽縣行政審批局以《新建120000米污水管道項目》(射行審投資備[2020]2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射陽縣鑫飛管網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集,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幸福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新建120000米污水管道項目
2、標段名稱:幸福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3、建設地點:射陽經濟開發(fā)區(qū)西區(qū)
4、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幸福大道1號泵站及配套道路、綠化、雨污水、路燈圍墻及伸縮門等附屬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
5、招標控制價(投標最高限價):611.99萬元。
6、計劃開工時間:2020年08月
7、工期要求:90日歷天,具體工期要求服從招標人建設工期需要
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08月,竣工日期:2020年11月
8、標段劃分:本工程為一個標段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質量標準:合格
11、招標計價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1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施工現(xiàn)場條件范圍內的全部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格等級及范圍: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格和等級: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的職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招標。
4、其他要求:
4.1 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4.2 業(yè)績要求:無。
4.3 信譽要求:
4.3.1 在江蘇省范圍內,投標人沒有被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暫停期內。
4.3.2 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招標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條失信行為的,被行政主管部門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射陽政務信息網”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4.3.3 投標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4.3.4 投標申請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4.3.5 投標申請人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3.6 投標申請人近三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4.3.7 因欠薪行為被列入失信名單的企業(yè),限制其在射陽縣境內投標。
4.3.8投標人已出具本項目施工類的誠信履約承諾書。
4.4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4.1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4.2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4.4.3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4.5 投標申請人須在“投標函”中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18年07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8年01月至2018年06月養(yǎng)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保證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
4.6 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其他現(xiàn)場人員在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備案時按相關文件要求配備到位。
4.7 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fā)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4.8 本工程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負責人擔任項目負責人。
4.9 本工程招標人不接受企業(yè)退休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
4.10 施工企業(yè)不得出借資質投標;不得轉包、掛靠、非法分包施工。
4.10.1 招投標期間被發(fā)現(xiàn)并被證實出借資質投標、串標圍標、弄虛作假、買標賣標、惡意投訴,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其行為將立即被上網公示,報行政監(jiān)管機構查處,沒收投標保證金并追訴其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
4.10.2 中標后或合同簽訂后或施工期間被發(fā)現(xiàn)并被證實轉包、掛靠、非法分包施工,將被清除出施工現(xiàn)場,其行為將立即被上網公示,除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外,報行政監(jiān)管機構查處,追訴其給招標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四、付款方式: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工作的通知》(鹽建建筑【2016】35號)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資工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四項制度”。
(1)工程量完成80%時,付中標價的1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中標價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滿一年,審計結束后,再付至審計結論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審計工作未結束,暫付至中標價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兩年,完成竣工結算審計,按審計結論付清剩余工程款(中標人應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個月內上報竣工結算審計文件,并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5)按上述進度付款,無利息補償。
注:根據行業(yè)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農民工工資實行專戶管理,并從工程第一次付款開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發(fā)放至農民工工資個人賬戶,剩余付至基本賬戶。因此,本項工程的工程款分兩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農民工工資部分)匯入承包人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第二部分是(農民工工資以外的部分)匯入承包人基本賬戶,申請農民工工資時憑相關農民工工資支付材料申請(三賬一冊),并在農民工工資專戶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農民工賬戶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設單位相關要求提取剩余費用。
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12.00萬元;
2、投標保證金交納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從投標人基本帳戶匯入招標文件載明的“保證金專戶”;
4、投標保證金退還方式:在招標文件中約定;
5、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中標價×10%。
6、履約保證金交納時間: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施工合同簽訂前)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
7、履約保證金交納方式:現(xiàn)金、履約擔保或者投標人基本賬戶開戶行出具的保函。
8、履約保證金的退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退還至中標人基本賬戶(無息)。
9、本項目招標人要求中標人嚴格按照鹽建建筑【2016】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執(zhí)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fā)【2016】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19號)要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承包人必須貫徹執(zhí)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并按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和招標文件相關約定按時、足額發(fā)放工程施工人員工資。若有關農民工工資的上、下級文件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說法不一致的,按高標準要求執(zhí)行。
六、資格審查
本項工程招標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七、擬采用的評定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入圍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八、招標公告發(fā)布及獲取招標文件辦法
1、招標公告發(fā)布:
1.1 發(fā)布網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2 發(fā)布媒體: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射陽政務網;
1.3 發(fā)布時間: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0日。
2、招標文件發(fā)售(已完成網上注冊報名的投標申請人網上自行下載)
2.1 發(fā)售時間: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0日。
2.2 發(fā)售網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標文件售價:每套305.00元(潛在投標人應按鹽交易中心[2013]5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網上支付手續(xù),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網上支付流程交納)。
4、如潛在投標人未進行企業(yè)信息入庫,將導致無法購買招標文件,由此引起的責任自負。
5、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關注,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自負。
九、投標文件的遞交及注意事項
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十.其他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招標文件載明的“網上開標大廳”網址,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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